书画典藏-明太祖御笔(一) 册 应天府并六县谕

(朱书)应天府并六县。务要将前元入官田地。及我朝入官田地。原徵则例。同累年减半收粮数目。鱼湖两税。一切合收未入官。各人入已者。备细造册入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