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画典藏-清张廷珩孝经(一) 册 士章第五

士章第五。资於事父以事母而爱同。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。而君取其敬。兼之者父也。故以孝事君则忠。以敬事长则顺。忠顺不失。以事其上。然後能保其禄位。而守其祭祀。盖士之孝也。诗云。夙兴夜寐。无忝尔所生。